不瞞你說,我也拿了錢,幫我的客戶寫過無數文章,它發表於雜誌、報紙、DM以及各種媒體當中,行之有年且如果我運氣不錯也還會繼續進行下去;再不瞞你說,電視台也拿了錢、報章雜誌拿了錢、部落格廣告商拿了錢、搞關鍵字廣告的也拿了錢、代言的明星也拿了錢,那些所謂記者的人也是靠拿了錢的廣告付帳才能領薪水並有機會在媒體當中囂張的寫文章,因此大家都拿了錢,為了工作繼續在努力中,那麼究竟部落客要為你負什麼責任?未告知拿了多少錢嗎?隱瞞試用?不實分享?還是產品根本他媽的很難用?那麼可口可樂難喝你要怪周杰倫嗎?7-11服務不夠優你要怪蔡依林嗎?某保養品根本沒效你要怪代言人根本不是擦保養品而是靠肉毒桿菌嗎?然後所有的電視媒體以及活動和運動,你都要找出贊助產商私底下到底塞了多少錢才甘心嗎?還是因為你不懂那些素人部落客憑什麼就是可以寫文章拿試用而你只能苦命的爬他的文?然後心想著如果廠商眼光放遠一點找你合作你還可以寫一篇萬言文甚至足量發一本小說的態勢?醒醒吧!這個世界就是為不公平而存在的,從你開始呼吸到結束呼吸的那一秒,你都無法逃離被廣告這件事,如果你因為電視購物而相信了什麼,那不是主持人太Over,也許是你不夠聰明!



備註:本文強烈禁止對號入座,但如果你執意要坐,這兒只有經濟艙,不舒服、要記得換位置!

請勿轉載全文,如有掉圖或想留言、引用請點我回去看本文~「拿了錢的部落客該為你負什麼責任?」







摸著良心說,我承認我不爽只是我犯賤地酸葡萄。

我並不希望廣告全面性的污染部落格,但撇開那些不爽我問問我自己,說穿了只剩下一股惱人的酸味;因為假設我跟女王一樣正還有一雙美腿、跟彎彎一樣有才華、跟史丹利一樣會搞笑,廣告商捧著銀子到我面前,再來客套的讚美幾句,我就會巴不得把自己都賣光光,洗頭的、洗澡的、洗腳的還是洗貓的,吃的、喝的、穿的、喜歡的、討厭的,我可能都可以為他代言;不過,可惜我不是他們,可惜沒有廣告商巴著我要我代言,因此,我承認我就是有那麼一點點不平衡。

我曾經也想著,這該死的部落客達人,憑什麼拿錢寫文章。他是頭頂有光環還是背脊長翅膀,或者是會吞火球、跳火圈還是可以像蔡依林一樣原地鞭轉20多圈,又或是有什麼三頭六臂還是什麼了不起的特異功能甚至還可以讓Michael Jackson死而復生?說美貌又沒有正到勝過林志玲、說要拍照、拍美食、拍正妹這點大家也都還學得來,那麼,一樣是走在路上沒人會多看兩眼的素人,憑什麼他可以拿錢?憑什麼你就只能乾巴巴的爬著他的文章、幫他衝人氣?媽的!X!


不過仔細想想真的不太對,我也拿錢幫客戶寫文章,不同的只是我發表於雜誌當中,而部落客發表於他的部落格當中。

不同的,只是我拿錢不一定掛上我的名字,而部落客拿了錢還得掛上自己的名牌,講白了就是出賣自己;但這也不是什麼不好,賣得好價錢也是好事,例如那些名人明星,誰不是出賣自己在幫誰站台,管他是國際品牌還是名不見經傳的爛牌子,到底是高價賣出還是作踐自己,只有自己知道、見仁見智。

然而,高價賣出,似乎很難被罵,那個誰誰誰又以幾百萬、幾千萬、幾億酬勞獲得廣告合約,往往令人津津樂道,那麼,作踐自己的,為何要被罵?

都已經丟了面子、販售靈魂、賤價出售那麼可憐了,你罵它作什麼。

我寫文章,常常是幫客戶寫文章,沒有人知道我是誰,但部落客寫文章,是用著他們自己的名字寫文章,大家都知道是誰,更慘的是我寫文章的稿費,說不定還比部落客寫文章的錢還要多,他們拍照、寫字、修圖、畫畫樣樣來,還得出賣家人、出賣小孩、出賣朋友、出賣鄰居,極盡所能的把產品分享得很好但又不要太白目,他們想盡修辭讓東西看起來很美但又不會太over,吹捧還不能吹太高,又不能太低,拿捏好難;不像我,寫文章時就是極盡所能的完美到一個淋漓盡致甚至掉渣,彷彿你不購買它就是你人生最大的污點與錯誤,那麼,究竟誰比較該死。

應該是我吧!

拿了錢不用負責任,即便是被投訴衛生署還可以逍遙自在,即便產品檢驗出什麼毒物依然不關我的事情,你看,多美好,我這該死的混蛋啊!





我從來不想成為一個部落客,對我來說,部落客的工作,太難。

因為我的生活就是這樣膚淺而無聊,如果上了部落格,還要嚴守紀律不可隨意發言,那麼,生命會不會太枯燥。

我不希望有任何人,稱我為部落客,而我的生活之中所有的朋友,很少人經常上我的部落格,甚至很多人不知道我有部落格,其中也有許多人生活習慣中,根本沒有部落格這三個字。

那些你熟知的部落客,以我自己的經驗佔我所有朋友比例的七成以上,沒人認識,也就是說當我們在自High其中,那些忙碌且一個會議接著一個會議開的OL們,連讀今天日報的閒情逸致都沒有了,甚至有人忙到連行政院長還是衛生署長是誰也搞不太清楚,還有那個什麼龐巴迪的東西講給他聽都會以為是某一間餐廳的名字,當然更沒時間也沒機會,欣賞部落格,甚至還有很多人跟多年前的我一樣,不知道彎彎是何許人物,但卻只認識她的可愛msn大頭。


其實,我也喜歡推薦一些好東西,如果恰巧這個東西需要我為他吹捧幾句而可以獲得免費,那麼樂意至極;但如果這東西就是我平常連聲喊罵的爛東西,恐怕我只能為你寫廣告文而不願意為你寫推薦文,那就看,每個人,對於自己,願意出賣的程度如何。

後來,我仔細想想,那些讓我最為不恥,也就是拿了錢說沒有拿、搞置入性行銷到一個淋漓盡致,也就是連他媽與他家的狗都以為這是真人真事真經驗,甚至掛了許多隱藏性的抽成小廣告,從文章的第一個字跟著你跑到最後一個字,最後再牽上關鍵字廣告,無所不用極其的販售它自己,真心說一句話,一開始我覺得反感,思考以後我還真要說句「您真內行」,外加一個深深的鞠躬啊!

就像一個廚藝高超的大師,可以將食材從皮到骨、連筋帶肉的一同展現,連個渣都不剩的無所不用,在這個需要環保概念的年代可以說是奇葩中的精髓;那麼,是不是我們可以稱它為藝術啊!置入性行銷的經典藝術啊!





因此,如果一個部落格,願意販售他的一切,為他的人生標價,那麼,我不相信聰明如你的看不出來。

如果一個部落格,願意推薦他喜歡的產品,並且只願意收下廠商提供的試用品,那麼,我也不相信智慧如你看不出來。

如果一個部落格,願意推薦他喜歡的產品,並且收下廠商提供的試用品,但前提是希望,揭露所有產品來源的訊息以及被公關的事實,那麼,我也不相信白紙黑字如你看不出來。

因為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價值觀與生存法則,那麼,無論我們是可以接受自己變成什麼樣的人,我們也不需要,因為自己得不到,而酸葡萄;就像我總是無法理解,大明星為何總是可以賺錢迅速,而我必須靠一字一句來累積我下個月養貓以及吃飯的零用錢,就像我不知道,為何有的人生下來就啣個金湯匙,而我必須還要為了我的薪水多一千還是多兩千去打拼,我不爽,但其實我知道,我只是吃不到那甜葡萄。

人生,就是不公平。

人生,就是不一樣。

沒有相同的際遇,就是有人比較好運,而我,其實也在那好運之列受過許多別人沒有的寵愛,就算相同際遇,一樣的狀況不同的結果,一樣的問題不同的答案,每個人,可以販售自己的地方,不同。

就像有的人靠臉吃飯、有人靠嘴吃飯、有的人身體力行、有的人靠文字、有的人靠雙腳,而有的人,靠寫部落格,有何不可?

那麼,你管他在部落格,出賣了他自己的哪部份,他很清楚,如果今天違心說了什麼只是因為收了多少錢,那麼,當違心的%數越多也就在燃燒他部落格的公正價值;就像,當Model或藝人接受代言之前,經紀人總會評估廠商的產品與知名度、以及對於形象有無負面的影響,就像你能想像林志玲要代言香港腳藥、而請張菲來代言化妝品廣告嗎?並不是所有人,都可以照單全收所有邀約,因為他們很清楚,當你想不計成本的照單全收,也許失去的、比得到的更多。

因此,如果部落客拿了錢,沒有很明顯違法的說謊:例如說這玩意吃下去可以治療癌症,這產品擦上去保證痘痘全消、可以把黑人變成白人,還是這衣服穿上去你就會變成媲美金城武的帥哥(ㄟ..最後這個例子充其量只能說是誇飾法),那麼,當部落客買了幾箱的保養品回家,告訴你它很好用,左鄰右舍一起下海團購到廠商缺貨,信不信,就看你自己。

說穿了,信者恆信。

而當你覺得它Over了,就像你看了「我只睡一個小時」、「永遠以顧客的想法為優先」、「你家的事我們的事」、「全家就是你家」這些廣告台詞,還有「我跟他只是朋友」、「我還是處男 or 處女」以及「我真的沒有整型」這些面對八卦的官方說法,你相信了、就相信了,不相信就將他看作一個過度誇飾的廣告文法,然後一笑置之。



沒有人拿槍逼你接受,你可以選擇轉台 or 關閉。

因為說真的,當你變成蔡依林、當你變成馬英九還是當你變成歐巴馬,我有百分之九十九以上的肯定,你也不會比他厲害或清高得多少。

當然我也知道,謾罵是生活中的唯一樂趣,因此我之前寫了「部落格不是服務業。」這樣的文章,你可以繼續罵,我承認,這是人生中唯一極大的樂趣,就是罵那些過得比我們好的人,並且詛咒他不會再這樣不可思議地好下去,多爽。





有的部落客,靠文字賺錢,有的部落客,靠演講賺錢,有的部落客,靠出書賺錢,有的部落客,靠置入性行銷賺錢,而又有的部落客,靠鐘點工作賺錢,甚至有的部落客,靠幫人家拍假狗仔照賺錢(美國有假狗仔的行業,通常都是雇用鐘點的演員,假扮狗仔讓平民過足瘋狂被跟拍的明星癮)無論我們怎樣賺取我們的生活所需,無論他的工作形態在你認為多荒腔走板,你都有權結束任何一場你認為的鬧劇,就像當你覺得我寫的字實在乏善可陳、狗屁不通、胡言亂語,你可以選擇留言反駁罵我或者關閉視窗。(不過,有的部落客不喜歡人家罵他,所以你開罵也要看人,小心別涉及毀謗喔!)

總之,如果你看了哪個部落格告訴你哪個東西真的是好用到他想發動全世界去購買它,然後你也加入了,當東西從公司送到貨運、貨運送到你家,你老媽簽收了以後而在你下班之後打開它、用了它,卻發現它的每一點都讓你好失望,那個睫毛膏沒他說得捲翹、那個水果沒他說得好吃、那本書沒他說得精彩、那台電腦沒他說得神奇、那個保養品沒他說的可以第一天就有感覺,我只能說,這些都是你自找的。

沒有人逼你買單,是吧。





當置入性行銷無孔不入極其的年代,如果我們不夠聰明,至少不要顯得盲目,如果我們不夠智慧,至少不要人云亦云;再至少有兩件事是肯定的,就是這個世界並不公平以及廣告絕不會消失。

就是有人好運到中樂透、有人壞運到十八歲生日那一天就魂歸西天,你只要知道你不是最糟那一個,或者你要悲觀地想著,為何你總是沒中樂透?

而廣告這件事,在你有生之年以及還在呼吸之前,都會存在你的生活之中,並且緊密地黏貼著你的人生,無論鄰居口耳相傳的好康報你知廣告、還是演化成一種網路行銷方式的口碑式廣告,甚至那些走在路上的人形立牌還有那不斷出現在你留言版上刪也刪不完的廣告文章;因此,親愛的,學會一笑置之吧!

因為人總會更聰明將廣告做得更加淋漓盡致且無孔不入,至少一百年前,我們還不知道,如何把我做的東西快速地賣到這個地球的另外一邊去,說不定一百年後,我們可以靠陰魂不散的置入性行銷把你的產品銷售到宇宙的那一邊去!






延伸閱讀→
◎上網,你要小心,因為「非虛擬對談時代來臨」,總有人不認同你也總有人會把你拿來大作文章,不過,寫文章就是為了要得罪人,如果你認為是對的,就算全世界說你盲目就自爽下去吧!反正這世界需要一點不要臉的瘋狂熱血啊!
◎如果你有部落格,我想告訴你「部落格不是服務業」,你真的沒必要也不需要,為難自己取悅大眾!
◎在「無孔不入的置入性行銷」裡,其實你也不用太憤慨,因為那些你以為猜測得到的行銷方式,都是很初階版的,真正的高手級置入,可是讓你摸不著頭緒的發生著,反倒是那些真心分享、真心推薦的好文,躺著也中槍、真心也會被雷親的讓你誤以為是拿了錢,你說冤不冤?
◎話說回來,其實廣告企劃們的想法很簡單,因為「部落格行銷有跡可循!」他們不過也只想告訴你,他的牌子最好用!大家出來混口飯吃,別太嚴格一笑置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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