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人不愛了,必須要偷偷摸摸慢慢的遠離,我如果不愛了,或者很愛但知道沒有繼續的理由,就會讓自己很痛的去割肉。我不太適合慢慢的遠離,因為你說我是愛恨分明的人,必須要在心裡放一個開關,愛or不愛、Yes or No,答案只有一種,沒有似是而非的抉擇。離開她就像割心肉,然而我想說她也是,我的朋友不懂愛情為何要這樣自我殘害,因為他不知道,如果慢慢遠離,我會捨不得、然後眷戀、不捨、難分、難離,把愛情搞得更痛苦,非得要這樣痛徹心扉般的把妳從我身邊割掉,我們才能在絕望裡快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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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你很像你這個星座的人,但我不喜歡談星座,也就不談。

聽你的故事我很不解,但又有時候似乎有點瞭解,痛苦是愛情裡的必然,無論是完美的結局還是憂傷的結束,痛就是愛情的必然。

就像人生,也之於愛情,很多人想不痛、不苦、不酸,但是,有時候回頭看看,真的完美到不痛、不苦、不酸的滋味,就連甜也甜膩了。

因此,你說享受這痛苦,喝個爛醉再去唱到凌晨,傷心的歌一首一首點,就像在割你的心肉,痛下決心也連手機都從夜景的天台上往下扔,讓我緊張的大喊「嘿!你在幹什麼,手機很重要噎!那不是剛買沒多久的iphone嗎?」

「對厚!」你嚇了一跳,彎出欄杆瞧,iphone在黑夜裡已經完全失去光輝。然後你大笑,接著大笑,然後大笑。





後來幾天,你告訴我,如果思考分開有多痛苦,就會不想分開,如果思考iphone有多重要,就會不想丟棄,人就是這樣,腦子裡配備了一個警示器,思前顧後以後,就什麼都也不敢做了。

「所以才要趁想要做的當下,立刻去做,毫不思考。」聽來似乎有點道理,就像有人創業,如果想到辛苦、想到失敗、想到競爭、想到很多事情,然後不敢做了,就永遠停滯,想做的時候,就去做。

我舉一反三的說著,然後你沈默了一下,緩緩的點了點頭。

然後,到現在你還是不願意告訴我,你們分手的理由,然而你不想說,我也不問,我不是會在人心眼鑿心口的人,我是那種即便有百萬個為什麼,都會吞下來的人,我認為,再好的朋友、親密的愛人、水乳交融的關係,之間,都必須要有祕密。

至少,有種祕密,別人不說、請你別問。

澆著夜色把酒歡,我陪你喝了半年的酒,配著割下來心肉嚼,好痛。

也算是,酒肉朋友一場,淡淡了寫了你人生的一點點身影,算是還給酒肉朋友的帳。



P.S. 睡前,剛好想到你的事,就寫了,剛好準備睡覺調了鬧鐘,寫完後發現自己花了十分鐘,該給什麼表情?總是要在睡前這樣敲打著鍵盤,內心的吵鬧才會平靜,也不知道是一種好?還是一種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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