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個非常懶惰的人,因此即便工作量再大,每到假日就會停機休息,然後沒有例外的,週日的凌晨我都在趕稿,趕稿的時候我會關閉任何音樂,我住的地方很靜,曾有一次某雜誌的總編輯半夜三更的來找我當救火隊,因為隔天早上要印刷,他把稿子拿到我家來,我們就在樓下談稿子,然後第一次發現,我家樓下到了晚上可以說一根針掉地上都聽得到的那種寂靜,因此,週日晚上,沒有音樂的凌晨,很適合寫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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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間很安靜,只有兩種聲音,一個是敲鍵盤的聲音,這是整個房間裡分貝最大的聲音,另外一個則是硬碟運轉整齊的聲音。

貓就在我背後,習慣性的窩在那個沙發上,每次寫了一些、覺得背脊累了,我都會回過頭,貓兒就睡著正甜,我會頑皮地吵鬧,叫著他們的名字。

第一回,他們只會把耳朵輕輕動了一下,之後無論怎麼使勁的吵鬧,就不會再理會。

通常我每個小時會起身一到二次,因為年紀大實在背脊不怎麼好,也在猜想是不是多年前那個闖紅燈把我撞飛的該死的機車,讓我連滾好幾公尺雖然索性無大礙,但我的腿無法走超過二小時,我的背脊無法好好坐超過三小時,而且隨著年紀越大時間越小,開始每回骨頭痛,都要恨一回那個該死的機車。

然而每次我起身,無論是口渴到廚房裡去拿東西喝,還是要到廁所裡解放,都會經過貓的身邊,每次走到後面,我都會習慣性伸出手,摸每一隻貓,甚至我還會到另外一個房間裡,去摸每一隻沈睡的貓。

每次走到後面,還沒有停下腳步,貓閉上的眼也毫無動靜,卻會隨著我的腳步緩緩的抬起頭來,這是我今天才發現的事情,貓抬起頭來,知道我會先摸摸頭、搔搔下巴,然後離開,他沒有睜開眼睛,他知道是我,知道是我頑皮的叫著她的名子,知道是我想念的過來摸摸他,他欣然接受,繼續好眠。

這種感覺,很幸福,我的工作跟我的貓,讓我很幸福;當然,還有我的朋友們,這一切我都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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